何谓“陷害人的异端”?!!!
- 教义神学
- 2024-07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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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谓“陷害人的异端”!
作者:慕义生
我是在东北的农村长大的,小时候村边有条小溪,水清澈见底。每天放学,我都会和伙伴们跑到河边去玩水。所以在十几岁的时候,我得了风湿性关节炎,天一凉膝盖就会疼。于是爸爸带我去了城里的姑姑家,让她带我去看医生。
转眼三十几年过去了,虽然早已经忘了那家专科医院的名字。但让我记忆犹新的是,医生当时给我开的药,名字叫“风湿福音丸”。因为自从吃了那药,我的关节炎就再未犯过。
“从罪里救出来!”
就像“风湿福音丸”治好了我的关节炎一样,除非上帝的福音,能治愈我们的罪病,否则它就不能称为真正的“福音”。
马太福音1:21节说:“你要给祂起名叫耶稣,因祂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。”(太1:21)这是一个伟大的应许。耶稣来,是要将我们从罪恶中“救出来”。
因此在理解福音时,我们必须先弄清楚一个基本的事实:人不可能在罪中得救,我们必须从罪中“出来”才能得救。
倘若我们信了福音,品格却没有改变。从前对孩子发脾气的,现在仍然对孩子发脾气,从前在心里怀恨的人,现在仍然不能饶恕,从前内心中隐藏的罪,现在仍然盘踞在心中……
这说明什么呢?说明你还不明白福音是你听到的是假福音。
倘若你听到的是真福音,并且你也愿意顺服这个福音,那么它就必定将你从罪恶里救出来,而不会任凭你继续犯罪而活在罪中。
“不以福音为耻!”
然而今天有许多传道人,他们一边像保罗一样宣称:“我不以福音为耻;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。”(罗1:16)但同时却又说,就算是基督徒也无法胜过罪,基督徒也无法过圣洁的生活。
这是不是很奇怪?假如福音无力帮助使我们胜过罪,那么它就不是真正的福音,它就是“可耻”的福音。
如果一个福音不能使人胜过罪,那么信这个福音还有什么益处呢?
世人会嘲笑我们说:“你们天天信耶稣,可是你们的品格还是老样子,你们信那个耶稣有什么用呢?你们信了耶稣依旧贪心、依旧动怒、依旧偷盗、依旧嫉妒、依旧奸淫、依旧自私……你们信那个耶稣还有什么用呢?”
这样的福音就是无能的福音,就是可耻的福音,就是让耶稣蒙羞受辱的福音,就是假福音。
道理很简单,假如一个男人在家中经常打骂妻子,然后某一天,他去了教堂,他接受了福音,信了耶稣并受了洗。然而回到家中,他依旧打骂妻子。
那么假如你是他的妻子,你的心中会作何感想呢?你会不会暗自叹息,并在心里嘀咕:“信什么耶稣啊,都是骗人的!”
这也正是我们今日传福音的困境所在。由于世人没能从基督徒身上,看到福音改变品格的大能,所以就拒绝接受我们的信仰。
因此,弟兄姊妹,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一个事实:上帝的福音并不是让我们继续活在罪中,持续犯罪却仍能得救。上帝的福音,是要帮助我们战胜罪,并活出圣洁。
“既顺命的儿女!”
彼得前书1:14-15节说:“你们既作顺命的儿女,就不要效法从前蒙昧无知的时候那放纵私欲的样子。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,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。”(彼前1:15)
面对如此明确的经文,很多人的心中,可能会产生这样的疑问,他们说:“我也不想犯罪,我也不想羞辱主,犯罪后的负罪感让我非常痛苦,可是我做不到怎么办?”
弟兄姊妹,当你要做一件极具挑战的事情时,在做开始之前,你得先知道到底该怎么做,并且,你得确信它能够成功!如果你在行动之前就认定它一定会失败,那么你就不可能成功。
那么魔鬼撒但为了阻止人战胜罪,他采取了什么样的策略呢?
首先,他要藉着谬道,来蒙蔽扭曲福音,让你不知道如何战胜罪。同时,他要藉着教会中那些不肯悔改的人来告诉你,人是不可能战胜罪的。
所以,要想战胜罪,你得先明白福音的原理。并且你还要确信,只要照着上帝在圣经中所赐下的真理去做,就一定能够得胜罪恶。
当你带着这样的信心和确信,并遵着上帝在圣经中所赐下的教导,去实践真理的时候,上帝就会让你经历福音的大能,并体验到得胜罪恶的喜乐与自由!
因此,要想得胜罪,你必须要静下心来,去研究圣经,而不是一直照着自己的想法去做。
现今有很多基督徒,他们不肯花时间研究圣经,他们总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与罪争战。以致于信仰一直在原地打转,结果在经历了一次次失败之后,却把责任推给上帝,说就算上帝也无法帮助人胜过罪。
这是谎言,是不公平的,而且也不会有真正的品格上的改变。
“顺着圣灵而行!”
那么具体的,上帝要怎样来帮助我们得胜罪呢?使徒保罗在加拉太5:16节说:“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,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。”
人若靠着自己,是不可能战胜罪的。因为在我们的肉体——也就是本性之中——有着一种犯罪的倾向,一种犯罪的欲望。它一直在推着我们去犯罪。
正因此,人若靠着自己,是绝无力量战胜这一堕落本性的。这正如保罗在罗马书7:14-24节所说:“我真是苦啊!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?”(罗7:24)这不只是基督徒的困扰,也是全人类的痛苦呻吟。
虽然人靠着自己无法战胜罪,但我们若因为基督的十字架,而甘愿将自己完全降服于上帝,让圣灵来支配、引导我们,那么藉着圣灵的大能,我们就可以战胜肉体中一切犯罪的倾向。
所以,在加拉太书的5:24-25节,保罗接着说:“凡属基督耶稣的人,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。 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,就当靠圣灵行事。”(加5:25)
很显然,如果我们不肯将肉体中那些犯罪的欲望,钉死在十字架上,那我们就不是属基督的人。因为凡属基督的人,“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。”并且凡属基督的人,都是靠圣灵得生”又是“靠圣灵行事”的人。
所以,如果我们自称是属基督的,却不肯因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牺牲而向祂降服,我们不肯向基督交出自我的主权,让圣灵来支配并掌管我们。在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情上,在每个细节上,我们不肯顺从圣灵的引导,不肯将本性中那些罪恶的欲望弃绝掉。那么,我们就不是真正属基督的人。
弟兄姊妹,作为基督徒,我们必须将心中一切犯罪的欲望钉死在十字架上,那么,什么叫作一切犯罪的欲望钉死在十字架上呢?也就是从内心深处去憎恶罪、厌弃罪、拒绝罪、抵制罪!这就是把邪情私欲钉在十字架上。那么,这是如何做到的呢?
“使罪身灭绝!”
讲到这里,有些人可能会说:“我里面没有恨罪的心怎么办?我不但是不厌恶那些罪,我还渴望那些罪,怎么办?”
那么,人要怎样钉死自己的欲望呢?答案在约翰福音3:16节,这是我们非常熟悉的经文。这里说:“上帝爱世人,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,叫一切信祂的,不至灭亡,反得永生。”(约3:16)
弟兄姊妹,想一想,我们的天父为了拯救我们,而付出了无限的牺牲。那么作为祂的儿女,你的每一天,又是怎么度过的呢?
你每天有没有要花时间去默想,主耶稣从客西马尼园到髑髅地,为了我们所犯的那些罪,而承受了怎样的羞辱和痛苦?你每天有没有花时间去默想,祂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承受了怎样的咒诅和折磨?你每天有没有花时间去阅读上帝的圣言和先知的教训?
经常有人跟我说:“牧师啊,我也是每天三遍的祷告,可是仍然会犯罪,仍然没有得胜罪恶的力量,这是为什么呢?”
这时,我一般都会反问:“弟兄姊妹啊,你来回忆一下,就是每一天,你往自己的大脑里所吸收的,都是些什么?你每天的时间,都用来做什么了?”
如果每一天,你都不停的往自己思想中,装世俗的垃圾,那么你的心灵,就会被垃圾和污秽的东西所塞满,而你里面那点残存的属灵感动就会被污染,从而失去属灵的力量。
弟兄姊妹,虽然祷告是属灵的呼吸,但不要忘了,读经是属灵的食物,默想是属灵的睡眠。想一想,如果你一直不吃饭、不睡觉,那么你的呼吸还能维持多久?用不了多长时间,你可能连祷告的力量也都没有了。
想一想,是不是这样?如果你长时间不读经、不默想,那么你现在的每天的祷告还有真正的内容吗?是不是只剩下空洞的形式了?
也就是说,如果你不读经、不默想,那么用不了多长时间,你的属灵的呼吸,也就是祷告的力量也会消失。而你属灵的生命,也就岌岌可危了!相反,如果你每天都花时间去祷告、读经和默想,那么圣灵就会与你同在,你属灵的眼睛就会睁开,你的属灵生命,就会一点点地康复,就会健壮起来。
这时,在你的心中,就会渐渐地认识到上帝对你的爱和恩典,你就会被这种爱所感动,从而对主说:“主啊,我不要再伤害你了,求你赐我力量,把我里面那些犯罪的欲望,和你一同钉死在十字架上!”
这也就是罗马书6:6节所说的:“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,使罪身灭绝,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。”也就是不再被罪所奴役,就是离弃罪,得胜罪的意思。
“没有到流血的地步!”
希伯来书的12:4节,这里说:“你们与罪恶相争,还没有抵挡到流血的地步。”
我们得胜罪,是需要经过一番争战的,与罪争战是痛苦的事情。但如果你真的爱耶稣,如果你认识耶稣的十字架,那么这场争战,会容易得多。因为如果你是真的爱耶稣,那么你就必然恨恶罪,如果你恨恶罪,那么圣灵就会来帮助你。
所以,现在真正的问题是,人要怎样拥有一颗恨罪的心?
诗人大卫曾说:“我未受苦以先走迷了路,现在却遵守祢的话。……求祢用祢的话使我脚步稳当,不许什么罪孽辖制我。”(诗119:67,133)
人只有藉着读经,才能看到上帝对罪的极端憎恶。
如果一个基督徒,他一直不读经,那么他就会觉得,罪是没什么大不了的。但是当他翻开圣经,去阅读其中的内容时,就会看到上帝是多么地恨恶罪,罪是多么可憎,罪有着怎样可怕的后果。
希伯来书9:22节说:“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了。”(来9:22)我们今天所犯的任何罪,都需要耶稣的血来洗净。不然这罪就会使我们彻底灭亡。
然而,虽然耶稣的死是为了拯救罪人,但祂的血,并不会为那些想要继续犯罪的提供庇护。耶稣的血,只能赦免那些在心里痛恨罪,并渴望摆脱其束缚的人。
那么,人要怎样拥有一颗恨罪的心呢?
事实上,疾病、痛苦、患难、甚至是刑罚与死亡,都不能让人恨恶罪。因为当罪所带来暂时的、变态的快感,大于人们对其后果的恐惧时,当罪中之乐麻痹了人的良知时,人就会不顾一切地沉迷于罪。
所以,亲爱的弟兄姊妹,现在我来请您思考一个问题:“在你的生命中,惟独承受不了的痛苦是什么?”
我想,答案一定是看到你所爱的人受痛苦,对吗?
使徒保罗在罗马书5:8节说:“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,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。”
弟兄姊妹,如果你不能理解,当耶稣在十字架上为你的罪而死时,上帝是什么感受。那么,你就试想一下,如果你将自己的儿子、女儿、妻子、丈夫、父母或恋人钉在十字架上,那么你会是什么感受?
然而,上帝为了拯救你我,为了拯救我们这些不配的罪人,祂竟然在十字架上,舍弃自己的独生子。弟兄姊妹,这就是上帝对你的爱。祂用耶稣的死,为你换取了今日的平安与幸福,为你换取了圣灵的同在和将来的永生。
那么,请再来思考一个问题:“面对这样一位爱你、为你而死的耶稣,你最大的痛苦会是什么?”就是你发现,你的罪深深地伤害了这位救主,对吗?所以,一个真正爱耶稣的人,他是不忍心再继续犯罪而伤害上帝的。
“活着的不再是我!”
想一想,历代以来的那些圣徒,他们为什么能忍受火刑柱、忍受十字架、忍受被锯锯死、被斗兽场中的狮子咬死?他们为什么宁可殉道,也不肯犯罪、不肯背叛信仰?那是因为他们心中有上帝的爱。他们宁死,也不肯再伤害上帝哪怕一点点!
所以使徒保罗在加拉太书2:20节说:“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,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;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,是因信上帝的儿子而活,祂是爱我,为我舍己。”(加2:20)
保罗因何能将自我、将从前的爱罪的那个“旧人”钉死在十字架上?是因为他在十字架上看到了上帝对他的爱。
保罗之前是个怎样的人?他是一个以逼迫杀害基督徒为乐的嗜血狂徒。按照上帝的律法,保罗罪该万死。但是上帝不单是饶恕了他的罪,还高举他为大使徒。所以保罗才说:“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。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,看作粪土。”(腓3:8)
那么弟兄姊妹,上帝难道不也是这样饶恕了你的罪,并且深深地爱着你吗?
保罗之所以能厌弃罪,厌弃一切上帝所不喜悦的事,是因为他知道上帝“基督爱我,为我舍己。”
所以保罗说:“现在我活着,不是为了自己,乃是为耶稣活着,我是耶稣在地上生命的延续。我活着的每一天,每一小时,每一分钟,都是为了耀基督。”
弟兄姊妹,想一想,这样的人,他还会爱罪吗?他还会沉迷于罪中之乐吗?一定不会!
所以,亲爱的弟兄姊妹,“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?难道是患难吗?是困苦吗?是逼迫吗?是饥饿吗?是赤身露体吗?是危险吗?是刀剑吗?如经上所记:‘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,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。’然而,靠着爱我们的主,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。”(罗8:35-37)
这就是十字架给我们带来的改变,这就是一个真正认识上帝、真正爱上帝之人的心志和行动。
“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!”
多年以前,我并不明白十字架的真理,只知道因为耶稣的十字架,我的罪得了赦免。但我对耶稣的死没有任何感觉。因为我不曾对此有过深入的思考。
虽然每一次在祷告中认罪时,我也总是说:“主啊,对不起,是我的罪让你死在十字架上!”
但我的心并没有关注耶稣在十字架上所经历的一切,我也并没有将祂所遭遇的一切,和自己的所作所为联系在一起。
所以在我的心中,也就没有恨罪的力量和离罪的愿望。反倒是一边求主赦免我的罪,一边却深深地爱着罪中之乐,而不愿离弃。
所以,亲爱的弟兄姊妹,只有当你静下心来,花时间去思考上帝是多么爱你,回想上帝是怎样一次次地拯救了你,而祂的心是怎样被你的罪恶和背叛,一次又一次地扎伤时,你才会恨恶罪,才会想要报答耶和华的救恩。
那么,你要怎样报答耶和华的救恩呢?是去施舍吗?是交十分之一吗?是努力的传福音吗?是捐助财物吗?这些都需要,但最最重要的,却是遵守祂的诫命。
主耶稣说:“你们若爱我,就必遵守我的命令。”(约14:15)这里的“命令”在圣经原文中是“诫命”。
因为主耶稣恨恶罪恶,所以我们若是真的爱耶稣,就当和耶稣一样恨恶罪,离弃罪。接着,在第21节,耶稣说:“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,这人就是爱我的;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,我也要爱他,并且要向他显现。”(约14:21 KJV直译)
亲爱的弟兄姊妹,天父上帝会向什么人显现?什么人能在天国中见到上帝?就是那些因为爱耶稣,而遵守祂诫命的人。
圣经在马太福音的19:16-17节说:“有一个人来见耶稣说:‘夫子,我该作什么善事,才能得永生?’耶稣对他说:‘你若要进入永生,就当遵守诫命。”(太19:17)
少年官问:“主啊,我当作什么善事,才能得永生呢?”
耶稣回答说:真正的善事,就是遵守诫命。你若要进入永生,就当遵守诫命。
为什么?因为诫命的前四条,是人对上帝的爱;而后六条,是人对他人的爱。律法的总纲就是爱,只有发自内心遵行律法的人,才是真正有爱的人。
一个人只在嘴上说爱耶稣、爱人,却不肯顺从律法。那么,这不是爱,那是虚伪的谎言。因为人若犯罪,就会伤害到上帝或他人。
约翰壹书2:4节说:“人若说‘我认识祂’,却不遵守祂的诫命,便是说谎话的,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。”(约壹2:4)
大家注意,这里并没有说:“不遵守律法的人,是不知道真理、不明白真理的人。”而是说,“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。”
这话是什么意思呢?就是说,这些人,他们通过阅读圣经,是知道上帝的律法的,但是他们拒绝良心的指示,他们抗拒圣灵的引导。他们因为爱罪,而为自己寻找借口,不肯遵行律法。所以圣经说,真理会离开他们,不再住在他们的心里。
此处的“真理”是指什么呢?并不是指真理的知识,而是指主耶稣以及祂的圣灵。
“耶稣说:‘我就是道路,真理,生命。’”(约14:6)所以,如果一个人知道上帝的律法,却不肯遵行,那么耶稣的灵,就不会再住在他里面。因为一个明白真理的人,他若拒绝遵守耶稣的律法,就是在拒绝耶稣,这是非常严肃的问题。
那么弟兄姊妹,你爱耶稣吗?你若爱耶稣,就应当遵守祂的道,遵守祂的诫命,并且藉着你的好行为,将荣耀归给上帝。
正如主耶稣在马太福音的5:16节所说:“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,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,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。”(太5:16)
使徒彼得也提醒我们说:“你们在外邦人中,应当品行端正,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,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,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上帝。”(彼前2:12)
所以,亲爱的弟兄姊妹,我们不能只在口头上说我们爱耶稣,我们必须藉着我们遵守诫命的圣洁生活去荣耀上帝,这才是真正的爱耶稣。
“拜我也是枉然!”
讲到这里,有人可能会说:“我们爱耶稣就够了,不需要遵守律法。你看法利赛人,他们死守律法,却钉死了耶稣!”
亲爱的弟兄姊妹,说这话的人并不明白圣经,他们是在曲解圣经。
对于法利赛人,主耶稣说:“文士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,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,你们都要谨守遵行;但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,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。”(太23:2-3)
弟兄姊妹,主耶稣在这里说的还不够清楚吗?法利赛人并没有遵守律法,他们是“能说不能行!”
一个最明显的例子,记在马太福音15:3-9节。在此,主耶稣对法利赛人说:
“你们为什么因着你们的遗传,犯上帝的诫命呢?上帝说:‘当孝敬父母’……你们倒说:‘无论何人对父母说,我所当奉给你的,已经作了供献,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。’这就是你们藉着遗传,废了上帝的诫命。”(太15:3-6)
弟兄姊妹,法利赛人真的是在遵守上帝的诫命吗?并没有。他们是用人的理论,废了上帝的律法。他们声称,人只要把孝敬父母的钱奉献给圣殿,他们就可以不孝敬父母了!这是不是很荒唐。
然而,今日的基督教界依旧如此。今天有许多人,他们用人所设立的星期日敬拜,代替了十诫第四诫中的安息日敬拜。
上帝在圣经中明确说:“当记念安息日,守为圣日。”(出20:8)第七日的安息日,是上帝在创世之初,就为人类始祖设立的用来敬拜上帝的圣日。在圣经中,没有任何经文吩咐我们要在七日的第一日的星期日敬拜。
只要我们翻开历史,就可以清楚地查明,星期日原本是罗马帝国时期,人们拜太阳神的日子。后来被罗马天主教带进入了教会,并成了一个人为的敬拜的日子。后来又找借口说,那是为了记念耶稣的复活,所以要在七日的第一日、也就是周日敬拜。但这是一个谎言,因为圣经从未教导人要在第一日敬拜。
安息日是赐给全人类的,最初,上帝在创造天地时,就将第七日定为圣日。那时,地上还没有犹太人,只有人类的始祖亚当夏娃。
并且,当耶稣降世为人的时候,祂亲口说:“人子是安息日的主”,(太12:8)因为安息日是主耶稣创造天地的纪念日,所以主耶稣才说“人子是安息日的主”。
“主日”就是主的日子,而主的日子,乃是安息日。
星期日自古以来,就是异教拜太阳神的日子。在圣经中,没有任何一处经文明确地吩咐我们要在第一日的星期日敬拜。星期日敬拜,完全是基于人的遗传。
所以,主耶稣说:“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,心却远离我,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,所以拜我也是枉然。’”(太15:9)
弟兄姊妹,这是多么令人震惊的话语啊!
耶稣的时代是这样,今天也是这样。人们一边高唱“我爱耶稣!”一边踏祂的律法,更改祂的圣日,在拜太阳神的日子敬拜上帝,又将那些依据圣经捍卫真理的人定为异端。
对此,主耶稣的判语乃是:“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,所以拜我也是枉然。”(太15:9)
“因信废了律法吗?”
讲到这里,有人可能会不理解,他们说:“不对啊,主耶稣在十字架上,不是已经废除了律法吗?使徒保罗在哥罗西书2:14节不是说:‘又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,有碍于我们的字据,把它撤去,钉在十字架上’了吗?(西2:14)”
弟兄姊妹,这是人们对圣经的一种误解。我们先来听听,关于律法主耶稣是怎么说的:“我实在告诉你们,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,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,都要成全。”(太5:18)
所以,主耶稣在十字架上,并没有废掉律法。祂所废掉的,乃是我们从前所犯之罪的记录,以及我们因为犯罪而当受的咒诅或刑罚。
正如保罗在加拉太书3:13节所说:“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,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。”(加3:13)这里并没有说,耶稣在十字架上废了律法,而是说,祂的死免除了律法对罪人的刑罚和咒诅。
所以,弟兄姊妹,作废的不是律法,而是我们先前在蒙昧无知时所犯的那些罪。
大家不妨想想,假如有一个无辜的人被钉在了十字架上,并且他声称,他所受的痛苦是为了你。那么这时,你会不会有一种被道德绑架的感觉?
你会说:“为什么啊?我怎么了,非得你为我钉十字架?”
所以,耶稣的十字架,不但是没有废除上帝的律法,反倒是坚固了律法。因为它让一切来到十字架面前的人,看到了律法的不可废除。因为如果律法可以废除,那么耶稣就不需要上十字架了。
正因为律法不可废除,而且任何违背律法的罪,都必须付出流血的代价。所以耶稣才为我们死在了十字架上。
因此,使徒保罗才在罗马书的3:31节说:“这样,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?断乎不是!更是坚固律法。”(罗3:31)
我们越是相信耶稣,爱耶稣,就越看出罪的邪恶性质,就越觉得应当无条件的遵守律法。
因为正是律法所指明的罪,给我们带来无穷无尽的痛苦。让我们痛苦的不是律法,而是罪。
上帝之所以设立律法、这律法之所以不能废除,是因为它指明了罪。使徒保罗说:“只是非因律法,我就不知何为罪。非律法说,‘不可起贪心”,我就不知何为贪心。’”(罗7:7)
所以,上帝设立律法乃是出于上帝对人类的爱,那是一道篱笆,是一排防护栏,用以保护我们不落入痛苦的深渊。
如果律法被废除,痛苦就会永存;如果律法被遵守,罪就会消失,痛苦就会消失,因为只有罪,会给人带来痛苦。
启示录14:12节说:“圣徒的忍耐就在此,他们是守上帝诫命和耶稣真道的。”(启14:12)一切真爱耶稣的圣徒,只要他们明白了这一真理,就必然会遵守上帝的诫命。
主耶稣说,“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。”(约14:24)
试问,在这个世界上,最希望律法被废除?谁最仇恨上帝的律法,谁最希望人因违背上帝的律法而遭遇痛苦?答案是魔鬼撒但,只有他最希望我们遭受痛苦。
事实上,当一个人仇恨某一项法律时,他必然会仇恨律法的制定者。撒但仇恨上帝,也仇恨上帝的律法,所以他便千方百计地蛊惑人,使人仇恨上帝的上帝律法,所以我们一定不要上了撒但的当。
“陷害人的异端!”
主耶稣在马太福音7:21节说:“凡称呼我‘主啊,主啊’的人,不能都进天国;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,才能进去。”(太7:21)
这是主耶稣亲口教导我们的真理。但是现今,有些教会的牧师,他们虽然信了耶稣,也明白真理,但却仍然过犯罪的生活,并且他们还教导会众说:“人就算信了耶稣,也没有办法战胜罪,得救的人会继续犯罪,直到耶稣的再来。人可以继续犯罪并在罪中得救。”
这是魔鬼的谎言,并且这样的教导,一点儿都不新鲜。因为早在使徒时代,就有此类的说法。当时,使徒彼得在彼得后书的2:1节,明确地将之种教导斥为“陷害人的异端”。(彼后2:1)
论到这些假师傅,假牧人,使徒彼得在彼得后书的2:14-22节,一针见血的指明了他们的恶行。
彼得说:“他们……止不住犯罪……心中习惯了贪婪……”(14节)作为上帝家中的牧人,自称相信耶稣,明白真理,却止不住犯罪!为什么呢?我们来看第19节:
彼得说:“他们应许人得以自由,自己却作败坏的奴仆,因为人被谁制伏,就是谁的奴仆。”(19节)
他们教导人说,你信耶稣,就可得自由,上帝能帮助你成就一切。可是他们自己,却是仍然被罪支配,仍然是罪的奴仆。
罗马书6:16节说“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,顺从谁,就作谁的奴仆吗?或作罪的奴仆,以至于死;或作顺命的奴仆,以至成义。”(罗6:16)
这并非上帝不肯帮助他们,而是他们不肯降服于上帝,他们不肯把自己献给耶稣,而是把自己献给了撒但,献给了罪。
“倘若他们因认识主救主耶稣基督,得以脱离世上的污秽,后来又在其中被缠住、制伏,他们末后的景况就比先前更不好了。”(20节)
大家注意,彼得说,这些人“因认识主……得以脱离世上的污秽,后来又在其中被缠住、制伏。”这说明什么呢?
说明这些假牧人,他们是完全明白真理的人,并且他们也曾经历过上帝的赦免之恩和拯救的大能。可是后来,他们的心由于贪爱罪中之乐而不肯向主作进一步的降服,于是便又重拾旧恶,让那些在初信之时曾经痛恨的罪,死灰复燃。开始放纵本性中那种堕落的欲望。
但问题是,虽然他们在心中经将从前所厌弃的罪恶都拾了起来。可他们在人前的身份却并没有改变。他们仍然是传道人,甚至已经晋升为长老、牧师或更高的职位,这是非常危险的事。
圣经说:“他们胆大任性……行得不义……喜爱白昼宴乐,他们已被玷污,又有瑕疵……以自己的诡诈为快乐。……他们晓得义路,竟背弃了传给他们的圣命……俗语说得真不错:狗所吐的,它转过来又吃;猪洗净了,又回到泥里去滚。这话在他们身上正合适。”(彼后2:10-22)
弟兄姊妹,大家想一想,我们能不能说:“一头仍旧在泥里打滚的猪,是已经从泥里‘出来’了”? 我们能不能以任何理由,宣布“一头先前被洗净、后来又回到泥里去滚的猪,说:‘看哪,它是干净的,已经从泥里‘出来’了”?我们不能,对吗!
但那些传讲假福音的人却说:“人一信就得救,永远不会再失丧,不管你以后的行为如何,都不会失去救恩。”
这就好比是在说,一头猪,它从泥里出来了,被人用水洗得干干净净,然后算它再回泥里打滚儿,就算它永远在泥里不出来,它仍然是干净的!”
弟兄姊妹,这话是不是很荒唐?这种教导人“一信就得救,不需要遵守诫命,也永远不会失丧”的说法,就是彼得所说的——“陷害人的异端”。
弟兄姊妹,使徒保罗之所以说:“我不以福音为耻;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。”(罗1:16-17)那是因为,福音既包括赦罪的恩典,更包括得胜罪的大能!
所以,一边声称信耶稣,一边却又宣称基督徒不能遵守律法,不能停止犯罪,宣称基督徒就算继续活在已知的、习惯的、恋慕的、持续的罪中,仍能得救。
我们可以确知,这样的人,他里面一定不是基督的灵。这样的教导乃是假福音。不论有多少人接受、不论有多少人喜欢、论有多少人在传播,它仍旧是陷害人的异端。
“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!”
以赛亚书59:2节说:“但你们的罪孽使你们与上帝隔绝,你们的罪恶使他掩面不听你们。”(赛59:2)这里说得非常清楚,罪会使人与上帝隔绝,而这种隔绝的最终结果,就是灭亡。
弟兄姊妹,使徒行传17:30节告诉我们,虽然因着信,我们从前“蒙昧无知的时候”所犯的罪,已经得蒙上帝的赦免,但我们不要忘了这节经文下一句:“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。”(徒17:30)
也就是说,当我们来到主前,因信而罪得赦免之后,我们应当过一种真实的、悔改的、离罪的生活。
使徒彼得说:“你们既作顺命的儿女,就不要效法从前蒙昧无知的时候那放纵私欲的样子。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,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。”(彼前1:14-15)福音的能力,正是要帮助我们离弃从前缠累我们的罪。这时经中所一贯教导的真理。
如果我们信了耶稣,却不肯离弃罪。那么上帝在世界末了所进行的终极审判中,就会定我们的罪,使我们与恶人一同灭亡。
主耶稣,在约翰福音5:28-29节说:“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,时候要到,凡在坟墓里的,都要听见他的声音,就出来。行善的复活得生,作恶的复活定罪。”(约5:29)
雅各书2:12节说:“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,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。”(雅2:12)所以,弟兄姊妹,圣经说得清清楚楚。我们这些认识耶稣的人,在世界的末了,都将面对上帝按照祂公义、使人得自由之律法受审判。所以在今天就应当照着圣灵的引导,“照这律法说话行事。”
虽然靠着自己,我们没有办法得胜罪,但是我们若靠着圣灵,就可以得胜。而当我们在得胜罪恶的过程中,偶然被过犯所胜,我们仍然可以祈求上帝的赦免。但是无论如何,我们最终都要靠着圣灵,离弃一切罪。
使徒约翰说:“亲爱的弟兄啊,我们现在是上帝的儿女,将来如何,还未显明;但我们知道,主若显现,我们必要像祂,因为必得见祂的真体。凡向他有这指望的,就洁净自己,像他洁净一样。”(约壹3:2-3)
启示录22:12节说:“看哪,我必快来。赏罚在我,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。”(启22:12)
弟兄姊妹,除非人能将这些明确的经文从圣经中删除,否则,何人都必须清楚的认识到:虽然我们现在是上帝的儿女,但将来如何,还未显明。如果我们不肯离弃罪,那么上帝末日审判的时候,我们就会被定罪,被上帝所弃绝。
到那时,主耶稣会说:“不义的,叫他仍旧不义;污秽的,叫他仍旧污秽;为义的,叫他仍旧为义; 圣洁的,叫他仍旧圣洁。”(启22:11)
所以,圣经中从未教导说,当基督再来时,上帝会行一个神迹,让一切继续犯罪的基督徒都成为圣洁的人。根本没有那回事,那是魔鬼的谎言。
我们的圣洁,必须在基督再来之前、在末日的审判之前,靠着圣灵的大能在基督耶稣里作成。
这就是圣经中显而易见的真理。“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,若故意犯罪,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。”(来10:26)
所以,各位弟兄姊妹,我们今天必须严肃地对待这些圣经中所显明的真理,只要我们愿意得救,只要我们愿意向上帝降服,那么,福音的大能,必然改变我们的生命,使我们的生命变得焕然一新。这应当是我们今天所有确信圣经的人,所共同持有的真理。
“甜苦两样的水”
然而今天,就算是在我们余民教会当中,也正在漫延着一种可怕的危机。因为有越来越多的人,受了福音派神学的影响。他们一边向世界宣告说:“我们应当遵守上帝的律法!”但同时却又相信“人不能停止犯罪,直到主来。”
这就是当前余民教会所面临的真正困境,因为在我们讲台上,一些人所教导的,和他们所信的,在本质上是自相矛盾的。
而正是这种矛盾,让我们的余民教友陷入了困境,并让我们教会的信息变得软弱无力,不知何去何从。
圣经在雅各书3:11节说:“泉源从一个眼里能发出甜苦两样的水吗?”同样,如果我们继续教导信徒说:“我们应当遵守上帝的律法”,那么我们也必须同时教导说:“我们不能继续犯罪!”
相反,如果我们不相信“我们可以战胜罪”,那么我们也必须教导“我们不可能遵守上帝的律法。”
因此,那些教导说“人不可能战胜罪”的人,在他们的心中,其实是否认律法的。只是因为他们还站在余民的讲台上,所以他们才说,律法应当遵守。但是他们一边说律法应当遵守,一边却说人不能停止犯罪。这样,他们就让上帝的儿女陷入了一种不知何去何从的境地之中。
这些人,不久之后,将成为真理的敌人。他们要和那些声称律法已经作废的人站在一起,来逼迫遵守上帝诫命的人。
主耶稣说:“我若没有来教训他们,他们就没有罪;但如今他们的罪无可推诿了。”(约15:22)“你们若瞎了眼,就没有罪了;但如今你们说‘我们能看见’,所以你们的罪还在。”(约9:41)
亲爱的弟兄姊妹,预言之灵告诉我们:“若是亮光来到,而人们不顾或拒绝那亮光,就会被定罪。”(《教会证言》卷一,第16章)
所以,最可怕的事情,并不是人们没有听到真理。最可怕的事情是,那些听到真理、明白真理、甚至是曾遵行真理多年的人,现在开始拒绝了真理,开始抵挡真理 。
圣经说:“他们说是认识上帝,行事却和祂相背;本是可憎恶的,是悖逆的,在各样善事上是可废弃的。”(多1:16)
所以,亲近的弟兄姊妹,越是接近末时,众善之敌越是疯狂,他会不断地发明谬道,用以俘获那些不肯向基督降服、心中依然恋慕罪中之乐的人。
但我们应当以圣经为依据,站稳我们的脚根,不要被教会中逐渐刮起的谬道之风吹来荡去。我们惟一的安全之道,就是要持续仰望那位死在十字架上的救主,并且因着祂的爱,而向祂全然降服。
这样,圣灵就会来充满我们,引导我们,支配我们。我们也就能靠着圣灵的能力,在世度一种遵守诫命的圣洁生活,并将荣耀归给上帝。
下面,我想和大家分享一段《时兆》期刊话:
“我们不可继续犯罪,为叫恩典显多,我们应停止犯罪。基督的爱,表现在祂在髑髅地所作的无限牺牲上。这爱是无与伦比的。它真诚、专一、毫无保留,满足了罪人的迫切需要,唤醒了接受之人对上帝神圣律法的尊重和敬畏之心。
在髑髅地所射的光中,人们看明律法是圣洁、公义、良善的。上帝的儿子用生命偿还了罪人所欠的债。当人认识到罪的恶劣性质,并在一定程度上看明上帝之子为拯救他、为了再给他一个试验和恩典时期所付出的代价时,他的心就会充满爱和感恩,就会激发出仁爱和洁净心灵的信心。
这种信心和爱,将在真正皈依上帝之人的心中显现出来;经历过上帝之爱的人,将永远为过去的罪感到羞耻和懊悔。如果基督必须做出如此大的牺牲,如果祂必须为我的罪忍受如此大的痛苦,我难道不应该谦卑地屈身,为自己给祂神圣的心灵造成如此巨大的痛苦而懊悔吗?我岂不害怕将上帝的儿子重钉十字架、明明地羞辱祂吗?
一个懂得珍视救恩的人,将永远看到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。……当我们仰望我们所刺伤的主,当我们为违犯了上帝的律法而悲哀,当我们对主为了我们所作出的牺牲有了正确的感激之情时,我们就不会再恳求继续犯罪的特权了。我们将放弃罪恶,我们坚硬的心将因基督对我们的奇异之爱而融化。”(《时兆》1889年10月28日)
最后, 我愿用马太福音7:24-25节的经文与大家共勉:
“所以,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,好比一个聪明人,把房子盖在磐石上。雨淋,水冲,风吹,撞着那房子,房子总不倒塌,因为根基立在磐石上。”(太7:24-2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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