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犯了错,你是说、还是不说?
- 今日生活
- 2021-03-19
- 11696
他犯了错,你是说、还是不说?
引 言
有人曾经做过调查,在基督徒中最为流行10节经文,排在第一位的既不是“上帝爱世人,”(约3:16节)也非“爱是永不止息,”(林前13:8)而是“你们要彼此相爱,”(约15:12)更让人没想到的是,排在第二位的竟然是“不要论断人。”(太7:1)想一想,为什么会这样?
不久前,有位姊妹给我留言,说她在和另一位教友聊天时谈到了教会中的某个传道人,当时她说:“这个人讲话轻浮,不着边际,为人很不靠谱,作为上帝的仆人,说话办事不应当这样!”事后,她有些担心,想知道自己是不是犯了“论断人”的罪?
(图片来网络,侵权请告知)
何谓“论断”?
在信仰生活中,“论断人”的确是一个不容小觑的问题,以致主耶稣将它列在了山边宝训之中。
那么,什么叫“论断”呢?主耶稣在马太福音7:1-2节说:“你们不要论断人,免得你们被论断。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,也必怎样被论断。”
仅凭这节经文,我们似乎无法为“论断”下个准确的定义。再来看路加福音6:37节:“你们不要论断人,就不被论断;你们不要定人的罪,就不被定罪;你们要饶恕人,就必蒙饶恕。”
注意这句,“你们不要定人的罪,就不被定罪。”“论断”这个词在圣经原文中是“审判”或“定罪”的意思。启示录20:12节说:“我又看见死了的人,无论大小,都站在宝座前……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。”这里的“审判”和“论断”在圣经原文,是同一个词。
中国古代,当衙门里的判官拍板定案时,就叫“论断”。所以“论断”这个词,并不是指“传播”他人的过错或批评人,而是指“判断”他人、“审判”他人、给他人“定罪”。
并非“捏造”!
好多人以为,“论断人”是指背地里捏造他人的坏话、无中生有或是夸大其辞,但事实并如此。如果某个人并没有犯错,而你捏造了他的坏话,或是某个人并没有那么坏,你给夸大其辞了。那么这不叫论断,这叫“做假见证陷害人。”(出20:16)你犯的是第九条诫命。
而圣经中所说的“论断人”之罪,是指某人确实有犯了错,看上去证据确凿,这时,我们对其作出“判断”,定他为有罪,这就叫论断。所以,论断这个词,它的重点不在“论”这个字上,而是在“断”这个字上,是指判断人、给人定罪,而不是指你去讲论或谈论某个人的过错。
论断的原义是审判,而不是评论。甚至说,就算你没有和任何人提到这个人的过错,可是你在心中确信这个人有罪,断定他犯了罪,那么,你就是在“论断”这个人。
事实上,圣经中“论断”这个词,它应当正确的翻译为“判断”或“审判”。这样,这节经文就变成了“你们不要判断人,免得被判断。”或“你们不要审判人,免得被审判。”这样翻译,人们就不会有任何误解了。
(图片来网络,侵权请告知)
“断得不错!”
为了进一步分析何谓“论断”,我们来看路加福音7章41-43节:
“耶稣说:‘一个债主有两个人欠他的债:一个欠五十两银子,一个欠五两银子。因为他们无力偿还,债主就开恩免了他们两个人的债。这两个人哪一个更爱他呢?’西门回答说:‘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。’耶稣说:‘你断的不错。’”
在此,西门根据耶稣的话,对两个欠债的人作出了一个合理且正确的“判断”,因此,耶稣说给予了肯定,祂对西门说“你判断得不错。”
而这里的“判断”与“论断”,在圣经原文中是同一个词,也就是说,“论断”和“判断”是一回事。它指的是:通过对某些证据或见证进行缜密的分析,从而得出的某个人有罪,这样的结论。简单的讲,就是依据证据,作出有罪判断,这就叫作“论断”。
“无可奉告!”
即然“论断”是指通过缜密的分析,从而得出的某个结论。那么,圣经是否真的禁止我们对某个人或某些人作出“论断”呢?
举个例子,一位教友给牧师打电话:“牧师啊,我女儿最近交了一个男朋友,是你们教会的。我们不太了解这个人,您觉得这个弟兄怎么样啊?”
你想牧师要如何作答?他明明知道这位弟兄为人尖酸刻薄,好吃懒作。但是他又不敢直接说,怕犯了论断人的罪。所以,他只能应付了事,对这个姊妹说:“哦,姊妹,因为圣经说不能论断人,所以,实在对不起,无可奉告!”
这样的回答可以吗?当然不行,作为一位负责任的牧师,他理应据实的说出实情。而不能像那些不负责任的圆滑之辈一样,说:“这个我也不好回答,你们还是自己慢慢了解吧!”
话虽这么说,但我们不能忽略另一种可能,就是那个弟兄原本内心善良、为人勤恳,只是最近因为和家人闹矛盾,才故意表现出一幅好吃懒作的样子。更何况,人都是有限的,万一这位牧师判断失误怎么办,会不会被上帝定为犯了论断人的罪呢?
有人说,只要牧师的见证是事实就行了。不,圣经并没有说“论断人”是捏造、是谎言。即或这位牧师是根据事实,做出的判断,他仍然是“判断”、“论断”了这位弟兄。
“保罗之过?”
如果上面的例子只是假设,那么我们再来看看圣经中的真实例子。提 摩太后书4:10节,这是保罗写给提摩太的私人信件,但我们相信,这封信后来被提摩太公之于众了。
在信中,论到到曾经和他同工的底马,保罗说:“底马贪爱现今的世界,就离弃我往帖撒罗尼迦去了。”
那么,保罗做的是不是很过分呢?他原本可以说“底马离开我们,不与我们同行,往帖撒罗尼迦去了。”可是他竟然说底马“贪爱世界!”这不是明摆着背后论断人吗?
我们刚刚说过,“论断人”既不是指作假见证,也不是指捏造坏话,而是指判断人,定人的罪。那么,保罗在这里,难道不是在“判断”底马,定他犯了“贪爱世界”的罪吗?
再来看另一个例子。提多书1:12节,论到克里特人,保罗引用了当地一个外邦先知的话说:“‘克里特人常说谎话,乃是恶兽,又馋又懒。’这个见证是真的……”
对于克里特人,保罗不但没有嘴下留情,在引用了别人的评价之后,他还不忘加上一句“这个见证是真的。”
你想,克里特人听到这话会做何感想?他们会不会反唇相讥,说保罗是个假使徒,他在论断我们!那么,保罗是不是在论断人呢?我们暂时先不下结论。
(图片来网络,侵权请告知)
“假冒为善!”
梁木,是指古时房屋中“承重梁”,它又粗又重又结实。因此,耶稣这话是在明确地告诉我们,当你自己的生命中有更大的问题时,就没有权利去批评、指正那些问题远远不及于你的人。
“无地自容!”
第二、我们应当先审察自己,再去论断他人。
耶稣并不是说,我们决不能论断人,判断人。祂是说,你要先解决好自己的问题。我们要注意第5节,耶稣说:“你这假冒为善的人,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,然后才能看得清楚,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。”
换句话说,只有当我们除掉自己眼中的梁木时——我们才具备了去除别人眼中之刺的条件——一个自己正罪病缠身的人,又怎么能去医治他人的灵魂呢?
如果你自己的品行不端,当你试图去指正别人的错误时,对方自然会反问:“你自己行得如何,心里没数吗,还好意思说别人!”这时我们就会张口结舌、无地自容,也就大大的羞辱了主名。
还记得耶稣在面对众人控告那个“行淫被捉”的妇人时所说的话吗?他说:你们谁没有罪,就可以用石头打死这个人!(约8:1-11) 耶稣并没有说:“都闭嘴,除了我,你们谁都无权定这个人的罪!”相反,耶稣说的是:“你们先省察自己,再考虑用石头打死这行淫的妇人。”
可以“论断”!
第三、当其他人的情况比自己更严重时,你必须去“论断”人。
需要注意,耶稣并没说:“只要你眼中有哪怕一丁点儿的刺,你就不能去除掉别人眼中的梁木。”他并没说,只有你自己是圣洁的,才能去指正别人,
他给出的真正原则乃是:在你定别人的罪之前,先要审判一下自己。也就是中国人常讲的“正人先正己。”
没有人是完全人,如果非要等到自己完全了,再去帮助他人,指正别人。那么除了基督,没有任何人可以去指出他人的错误,包括保罗和今日的你我。
因此,耶稣并不是说,我们完全不能论断他人,他是提醒我们,不要做假冒为善的人。如果我们的问题仅仅是刺,那么,我们就有义务、且必须去帮助那些有更大问题的人。
不然,教会中就没有任何一个人能以传讲警告的信息,也没任何人会像以利亚一样,直指罪恶而不妥协。要知道,当你指出罪恶时,它一定会涉及到某个人或某些人。罪并不是生长在苹果树上,罪是生长在人的身上。
因此, “不要论断人”的教导,并非禁止一切论断。它并不是说,当教会中有人违背纪律时,不应该有任何论断;当牧长失职、伪善、甚至背道时,弟兄姐妹不能予以指正。相反,出于爱和责任,我们必须站出来,去加以论断——给予指正。
所以,任何人都不要被“不可论断人”这句话吓倒,任何人也不要试图用“不要论断人”来阻止正义的声音。
要知道,当圣经教导我们“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,也要顾别人的事”时,(腓2:4)这里“别人的事”不只是指别人的困难,也包括别人的错误和他所犯的罪。作为肢体,无论你同伴的问题是“梁木”还是一根刺,我们都必须本着爱的精神,去指正并帮助他们改过,即使要冒着被冠以“论断人”的罪名,也在所不惜。
(图片来网络,侵权请告知)
“无可推诿!”
综上所述,“论断”本身指的并不是假见证,它是指基于对客观事实的分析,从而作出的某种判断。
耶稣并不禁止我们去判断人或指出别人的错误。但是,当我们试图指出别人的错误时,基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是:你要先处理好自己的问题,再去指正别人。不然,连你自己都不知道如何得胜那罪,也就无法真正的帮助到别人,使之得胜罪。这是很显然的事实。
因着人性的弱点,我们总是在觉察他人微小的错误时显得“稳、准、狠”,但对自己更严重的罪,却是既不易察觉,又不肯“断、舍、离”。如果我们只知道判断别人,却不判断自己,那么,上帝就会在暗处查看我们,审判我们,并定我们的罪。
保罗说:“你这论断人的,无论你是谁,也无可推诿,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,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。因你这论断人的,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。”(罗2:1)责难他人,却允许这种罪在自己身上。这在上帝看来,是不可饶恕的,必被定罪。
“偿还四倍!”
还记得在当大卫谋杀了赫人乌利亚,并占有了他的妻子拔士巴之后,上帝派先知拿单去见大卫时,他们的对话吗?请看撒母耳记下12:1-7节:
“拿单到了大卫那里,对他说:‘在一座城里有两个人:一个是富户,一个是穷人。富户有许多牛群羊群;穷人除了所买来养活的一只小母羊羔之外,别无所有。羊羔在他家里和他儿女一同长大,吃他所吃的,喝他所喝的,睡在他怀中,在他看来如同女儿一样。有一客人来到这富户家里,富户舍不得从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只预备给客人吃,却取了那穷人的羊羔,预备给客人吃。’大卫就甚恼怒那人,对拿单说:‘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,行这事的人该死!他必偿还羊羔四倍,因为他行这事,没有怜恤的心。’拿单对大卫说:‘你就是那人!”
我们每个人都容易犯这样的罪,就是在判断别人时振振有辞,却总是将自己置身事外,有如圣人一般。因此,主耶稣在山边宝训中提醒我们,不要做假冒伪善的人。
基督教导我们,当我们和犯错的肢体相处时,要谦卑忍耐,要学会同情人、饶恕人、体恤人。但祂绝没有教导我们,对弟兄的罪视而不见,听之任之。
“要饶恕人!”
在福音书中,对于“不要论断人”这一主题,路加福音中有相同的教导,但表达上稍有不同,中加福音6:37节说:“你们不要论断人,就不被论断;你们不要定人的罪,就不被定罪;你们要饶恕人,就必蒙饶恕。”
我们发现,耶稣在这段话中,说了三个关键词,即“论断”、“定罪”和“饶恕”。如果我们把论断按原义翻译成“审判”,那么就成了:“审判”、“定罪”和“饶恕”。
也就是说,若我们的弟兄犯了错,我们不应当去怀有一种傲慢、自以为义,甚至是仇恨、不满或报复的心,以一种非“爱”的动机,去定他的罪。
基督教导我们要饶恕仇敌,那么我又怎能对弟兄的罪耿耿于怀、不肯放下、甚至公之于众呢?
注意最后一句,主耶稣说:“你们要饶恕人,就必蒙饶恕。”想像一下,假如你的弟兄偷了你家的一根火柴,然后你饶恕了他。这时上帝说:因为你饶恕了你的弟兄,所以我也饶恕你,不记念你的罪。这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!
这也正是主祷告文中的劝勉,那里说:“免我们的债,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。”(太6:12)
(图片来网络,侵权请告知)
“七十个七!”
有人说:主啊,若是弟兄只得罪我一两次,或是那个人在教会中只犯一两次错误,我们也还能饶恕他、担待他,可他这个人不思悔改、不肯回头,实在让人受不了。难道对于这样的人,我们也要一直忍耐、一直憋在肚子里,和谁都不能说吗?只要我们一提他的错,就是论断人了?
事实上,就算你只是把那种不满憋在肚子里,和谁都没说,那么,你在心里同样是犯了论断人的罪。
当然,这不只是你的烦恼,就连耶稣的门徒、那个快言快语、最容易论断人的彼得,也是有这样的烦恼。请看马太福音18章21-22节:
“那时彼得进前来,对耶稣说:‘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当饶恕他几次呢?到七次可以吗?’耶稣说:‘我对你说: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个七次。”
当主耶稣教导我们,要饶恕人七十个七次时,祂是在说,你要一直饶恕、要饶恕到底。你可能会说:“主啊,这我做不到!”没关系,主的话还没说完,请继续往下读。
耶稣接着说:“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。才算的时候,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。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,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,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。那仆人就俯伏拜他,说:‘主啊,宽容我,将来我都要还清。’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,把他释放了,并且免了他的债。
那仆人出来,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,便揪着他,掐住他的喉咙,说:‘你把所欠的还我!’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说:‘宽容我吧!将来我必还清。’他不肯,竟去把他下在监里,等他还了所欠的债。
众同伴看见他所作的事,就甚忧愁,去把这事都告诉了主人。于是,主人叫了他来,对他说:‘你这恶奴才!你央求我,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。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,像我怜恤你吗?’主人就大怒,把他交给掌刑的,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。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,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。”(太18:22-35)
这段经文很长,我们只要记住最后一句话就好。耶稣说:“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,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。”
想一想,我们在主的面前犯的罪还少吗?那么,你是希望主继续饶恕你呢?还是把你“交给掌刑”的,重重处置呢?
所以,每当我们没有力量去饶恕别人时,就要向上帝祷告,求主赐给我们饶恕人的心;每当我们憋不住,要去讲论别人的过错时,就去想一想,主耶稣是怎样爱我们的,祂是怎样一次次的饶恕了你的罪。这时,你就有力量去饶恕别人的过错与得罪了。
当然,饶恕人不等于听凭或纵容。如果小偷经常光顾你家,那么,你除了饶恕这个小偷,还应当在门上加把锁。
“当面责备!”
虽然我们在心中论断人,也是一种罪。但一般来讲,“论断人”的罪大致会分为两种。一种是在公开场合,基本上是牧师、长老或传道人,当他们在软弱的时候,他们往往会利用讲台来攻击人、批评人、判断人,定人的罪。
而平信徒则没有这样的机会与勇气。所以,他们往往是在私底下、在背地里、在小范围内“论断人”。
箴言书27:5节说:“当面的责备,强如背地的爱情。”上帝并没有禁止我们批评人、指正人,祂希望我们能以基督的心为心,要本着爱心当面指出弟兄的过错,而不是在背后散播人的过失,在私底下咬耳朵。
马太福音18:15-16节说:“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,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,指出他的错来。他若听你,你便得了你的弟兄;他若不听,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,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,句句都可定准。”
如果我们真心想指出弟兄的错,那么就要先省察自己,除掉自己眼中的“梁木”。然后,要在没有他人在场的情况下,单独的指出这弟兄的过错来,这样既能帮助他,也可以保护这位弟兄的名誉。
然后,如果他不肯听、不肯回转。那么,你就可以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,进行劝勉。当然,这往往是教会行为,如果是平信徒,那么遇到这种情况,你可以寻求教会的帮助,让教会来一同帮助这弟兄。
虽然我们可以另外带两个人同去,但因为那两个人,只是从你这里单方面听到那个人的过错。所以,为了保证你的见证真实客观,与你同去的另外两个人,要与那个犯错的弟兄进行当面确认,以保证情况属实,并且“句句都可定准。”然后才可以进行下一步,也就是在基督里给予劝勉或警戒。或是在教会通过决议后,对其进行必要的处理。
“控告弟兄!”
“论断”的本质,乃是“不爱”。
我们都有过这样的经历,当有人在我们面前,讲论我们所爱之人的过错时,我们会特别痛苦,即或那人说的全是事实,我们都恨不得,能为其作一番辩解。
所以如果你真正的爱那犯错的弟兄,又怎能在对他本人毫无帮助,对其他人也毫无造就的情况下,去提说他们的过错呢?因此,在我们提说弟兄的过错时,我们得先扪心自问“我这样做,是出于对他的爱吗?”
启示录12:10节说:“那在我们上帝面前昼夜控告我们弟兄的,已经被摔下去了。”魔鬼撒但不光是说谎之人的父,他还是控告弟兄之人的父。所以,如果不是出于爱,对于弟兄的过错,我们本当三缄其口。
有时,教会为了维持秩序,不得不对一些犯了错误的弟兄姊妹进行处理,那么在这样的事情上,我们务须谨慎小心,下面是一段来自预言之灵的劝勉:
“要坚持地使用温柔的方式,即使这些方式并不是很成功,也当耐心等待;决不应匆忙地将一个弟兄从教会中清除。要为他祷告,看上帝是否感动了犯错者的心。教会纪律已经很大地被人们所滥用了。
那些在品性上有缺陷的人却在教导他人教会纪律,因此就给教会纪律带来了耻辱。我很遗憾地说,在我们的教会中,激情、偏见、偏爱有充分的展示机会,正确的秩序反而很奇怪地被人们忽略了。如果那些处理犯罪的弟兄的人心里充满了人情味,那么我们的教会中将会显现多么不同的精神。
那些对他们认为犯错的弟兄急躁、不原谅、不宽恕的人们,但愿上帝启开他们的眼睛和感化他们的心。这些人玷辱了他们的职份并且玷辱了上帝。他们使上帝儿女们的心忧伤,迫使他们在悲痛中向上帝哭泣。上帝肯定会听到他们的哭声,必会审判这些事情。”(《评论与通讯》1895年5月14)
这一内容,主要是针对教会领袖错误的使用判断弟兄的权柄,对弟兄施予了没有怜悯的伤害和处治。所以,在这一点上,作为教会的管理者,一定要十分小心,免得伤害了弟兄,又惹动了上帝的怒气。
(图片来网络,侵权请告知)
“论断律法!”
关于“论断人”,在圣经中有一处令人十分费解的经文,记在雅各书4:11-12节:
“弟兄们,你们不可彼此批评。人若批评弟兄,论断弟兄,就是批评律法,论断律法。你若论断律法,就不是遵行律法,乃是判断人的。设立律法和判断人的,只有一位,就是那能救人也能灭人的。你是谁,竟敢论断别人呢?”
这里说:“人若批评弟兄,论断弟兄,就是批评律法,论断律法。”很多人对此困惑,为什么当我们批评弟兄、诊断弟兄,就是在批评律法、论断律法了呢?
这里有两层含意。
首先,当你出于骄傲、自以为义、甚至是仇恨的精神,去批评弟兄、论断弟兄,于此同时,你却又自以为这样做,律法不会审判你、定你的罪时,这就是在否认律法的公义,在判断律法了。
好多人惯于批评、论断主用宝血赎买回来的软弱弟兄,却还自以为这不是罪。雅各说,你的行为好像是在说“律法不公义,不会审判你、定你的罪”一样!这样,你就是在论断律法了,批评律法了。
其次,真正有权使用律法,来定人罪的,只有上帝。在地上,没有人被授权像罗马教皇一样,可以判断别人的生死,给别人定罪。
所以,如果你依照上帝的律法,去定人的罪,就是以审判的主自居了。所以,这节经文的上一句才说:“务要在主面前自卑,主就必叫你们升高。”(雅4:10)
当然,这里的判断弟兄,并不是指出于善意的指正与帮助,而是指像假冒为善的法利赛人一样,自己行的和别人一样,却又自命为审判官,甚至定别人为灭亡的。这样的人,在上帝那里是要受重罚的。
“左右为难!”
在现实生活中,我们一不小心,就会犯下论断人、判断弟兄的罪,除非我们自己先除掉眼中梁木,不然我们就不适合去指正任何人的过错。即或我们是教会的领袖也是如此。
但即或我们已经除掉了自己眼中的梁木,由于人是有限的,仍然有可能会犯下判断失误、误解人、只看表面——这样的的错误,毕竟你不能看见人心。哥林多前书4:5节说:“所以,时候未到,什么都不要论断,只等主来,他要照出暗中的隐情,显明人心的意念。”
这样一来,就叫人左右为难了。因为在圣经中,除了教导我们不要论断弟兄之外,上帝还吩咐我们要作守望者,要责备犯错之人!
提摩太后书4:2-5节,这是保罗写给提摩太的信,我们都非常熟悉:
“务要传道,无论得时不得时,总要专心,并用百般的忍耐,各样的教训,责备人,警戒人,劝勉人。因为时候要到,人必厌烦纯正的道理,耳朵发痒,就随从自己的情欲,增添好些师傅,并且掩耳不听真道,偏向荒渺的言语。你却要凡事谨慎,忍受苦难,作传道的工夫,尽你的职分。”
我们都有可能看错事误解人,更何况,有时人心正在悔改、正在较力,可是外表上却云淡风清,你根本看不出他内心中的痛苦和挣扎。所以在论断与不论断之间,实在令人作难。
还好圣经中为我们提供了两句话,可以指导我们在说与不说之间作出选择。
第一句是“尽你的职分,”(提后4:5)这是保罗对提摩太的嘱咐,也是对你我说的。
在人与人之间,我们有当尽的本分。牧长对群羊有守望的职责,信徒也有监督教会事务权利,弟兄姊妹之间更应彼此相爱,亲人朋友之间存在着情分和友谊,所以,人人都有没尽的本分。
因此,当面对他人的过犯时,我们首先要思考,这是否是我的本分,如果是,你必须本着基督的精神开口,如果不是,我们就当缄默,不要越位。
第二句是“爱能遮掩许多的罪”(彼前4:8),有好多人误解了这节经文的意思,他们以为,自己心中若是有爱,就能在上帝面前遮掩自己的罪。但它真正的意思乃是,如果你爱你的弟兄,就当去“遮掩他的罪”,也就是因为爱,所以饶恕。
我们的心中若真的充满了对犯错之人的爱,我们就会试图去遮掩他的罪,而永远不希望再提起,更不希望它被更多的人所知晓。所以,有些人,别人的过错传到他们那里,就如同进入了深渊,永远不会再被提说。这样的人,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。
以上这两节经文所提供的原则,可以作为我们在发现弟兄的过错时,在说与不说之关作出抉择时的一个指导原则。
(图片来网络,侵权请告知)
八条金律!
最后,我们需要对这个主题作一个总结。
“论断”一词并不指捏造他人的坏话,对别人的过错无中生有或是夸大其辞,它的原义是“判断”或“审判”,也就是说,过对某些证据或见证的分析,从而判定并指出某个弟兄的过犯和罪,这就叫“论断”。
对于论断,人们时常被告知,圣经要求我们“不可论断人!”但却记了,圣经也要求我们“责备人,警戒人,劝勉人。”
一方面预言之灵说,不可论断人。“你们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强,立自己作别人的法官。你们既不能辨明他人的动机,就不要论断他人。批评人就是定自己的罪,因为你表明自己参与了那控告弟兄者撒但的工作。”(《历代愿望》第13章)
但另一方面,预言之灵又教导我们,不要做虚伪的同情者,要对犯错之人发出严肃的警告与责备:
“那些插手破坏上帝所发的尖锐责备,说责备者和被责备者都有不对之处的人,乃是取悦仇敌。撒但所设计任何使责备失效的方法都会达成他的计划。有些人会责怪上帝所派传达警告信息的人,说上帝太严厉了;他们既然这样行,就要对上帝希望拯救的那个罪人的灵魂负责,上帝因为爱那个罪人,所以才派人对他加以指正,好使他能在上帝面前谦卑己心,离弃罪恶。再过不久,上帝要与这些虚伪的同情者算账,因为他们所做之工乃是将人引向死亡。”(《教会证言-卷三》 第29章)
所以,很显然,圣经并非完全禁止我们论断人。那么,具体的,我们在说与不说之间,应当遵循哪些原则呢?
第一、要先省察自己。
“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,然后才能看得清楚,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。”(太7:5)除非你自己在这方面比人强,否则不管你是谁,都当先闭口不言,圣经并没有说,作为牧者,可以在自己行的不好的情况下,去责备他人。若那样,他就是在定自己的罪了。平信徒也是如此,原则是一致的。
第二、要尽你的本分。
我们本是互为肢体。林前12:26节说:“若一个肢体受苦,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;若一个肢体得荣耀,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乐。”有些人和事,若在我们的责任和本分之内,我们就不要怕被人扣上“论断人、批评人”的帽子,而不去发出温柔的责备、严肃的警告与真诚的劝勉。若那样,我们就是假冒为善了。
第三、务必存心忍耐。
要查明一个事物的真相,是需要时间和耐心的。更何况我们是面对一个主宝血所赎买回来的灵魂呢?倘若我们真知道天上的上帝是怎样的忍耐宽容我们时,那么,我们也当存同样的心,去忍耐等候那犯错的弟兄回转。而不是诛心图快,不计后果。那是魔鬼的精神。
第四、必须是出于爱。
在论断人之前,先要扪心自问:我这样做,是出于爱吗?必须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做傲慢的法利赛人,他们责备人,只是为了提高自己,满足自己那颗自以为义的心。
如果我们心中充满了对弟兄的爱,就要本着温柔、忍耐、慈怜的心,在祷告之后,去小心的、谨慎的、坚定而勇敢的,指正弟兄的错,以使他免于沉沦。因为雅各书5:19-20节说:“我的弟兄们,你们中间若有失迷真道的,有人使他回转。这人该知道叫一个罪人从迷路上转回,便是救一个灵魂不死,并且遮盖许多的罪。”
第五、责备要在当面。
使徒保罗给我们留下的榜样是:“后来矶法(指彼得)到了安提阿,因他有可责之处,我就当面抵挡他。”(加2:11)所以,指正弟兄的过错,要面对面、在没有外人在场时进行。不可张扬弟兄的过错,更不应背后说人。倘若我们需要拿某人的错行,来作为例子警戒他人,就当保护好例证之人的隐私,不要给人对号入座的机会。
第六、务要实事求是。
经上说:“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。句句都可定准。”(太18:16)在指正弟兄的过错时,务要做到实事求是。绝不能道听途说、以讹传讹。并且要学会倾听,并给对方以申辩的机会。我们自己既体会过被误解的滋味,就当最大限度的避免误解他人。
雅各书5:12说:“你们说话,是就说是,不是就说不是,免得你们落在审判之下。”作见证、指正人,切忌夸大其辞、添油加醋、含沙射影、以偏概全。不要记了,“凡人所说的闲话,当审判的日子,必要句句供出来。因为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;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。”(太12:36-37)
(图片来网络,侵权请告知)
第七、不要论断动机。
经上说“人心……谁能识透呢?”(耶17:9)我们应该小心谨慎,不要论断别人的心思和动机。我们最好不要硬把只有上帝才能做的事情——鉴察人的心思和动机——归给我们自己。我们或许可以据实的分析一个人的行为和言语,但绝不能断定人的心思和动机,以免僭越了上帝之位。
第八、只要虚心倾听。
当有人出来指正我们的过错时,我们要存谦卑的心自省。无论对方是出于爱,还是出于恶意,我们都要牢记“万事都互相效力,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。”(罗8:28)所以要对那些批评者,我们应当心存感激,有则改之,无则加勉。
须知,被人冤枉的事在所难免。我们也都冤枉过别人。所以,被误解或冤枉时要保持镇静,不要过多辩解。保罗说:“亲爱的弟兄,不要自己伸冤,宁可让步,听凭主怒。因为经上记着:“主说,伸冤在我,我必报应。”(罗12:19)
最后,我们要提醒大家,以上我们所讲,主要是针对人和事,而非教义。虽然我们必须尊重那些和我们信仰不同的人,尊重他们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。当问题涉及到真理教义时,我们不能因为怕招来“论断人的”“固执极端”或其它刺耳的谴责,而选择对谬道的宽容。
爱,要有原则。倘若有人试图用“不要论断人”作为倡导信仰多元化、教义自由化的挡射牌,我们就当拿起圣经,予以断然拒绝。之所以到最后提到这一点,是因为现今是一个原则缺席、标准滑坡、敬虔退后,人们趋于见风使舵、胆怯退缩而非忠于真理、刚直不阿的时代。
最后,让我们用罗马书13:10节的经文共勉。“爱是不加害于人的!”阿们。
本文由【#领受这道网站】原创,转载须告知。
本文链接:http://muyisheng.com/index.php/post/9.html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