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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曾七次鄙视自己的灵魂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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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我曾七次鄙视自己的灵魂》

 谨以此匆匆写就的七篇短文 

 献给主里年轻的弟兄姊妹 

 让我们都活出基督 

远离

 自私 \ 骄傲 \ 贪婪 \ 无知 \ 懦弱 \ 逃避 \ 虚度 

我曾七次鄙视自己的灵魂!  第1张

目录

我曾七次鄙视自己的灵魂

第一次
当他自私的定睛索取时,
却高举着给予的旗帜!


第二次
当他追逐骄傲的资本时,
却陶醉于赞美的歌声!


第三次
当他欲壑难填时,
却自以为是置身事外的圣者!


第四次
当他要为真理吹响号角时,
却不知什么是真理!


第五次
当他在地上匍匐徘徊时,
却幻想着胜利在望!


第六次
当他双手插兜时,
却声称我已经对一切负责!


第七次
当上帝宣布判决时,
他却说:主啊,请给我机会!


我曾七次鄙视自己的灵魂!  第2张



我曾七次鄙视自己的灵魂!  第3张
第一次
当他自私的定睛索取时,
却高举着付出的旗帜!



第1章 

你为什么这样待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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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曾七次鄙视自己的灵魂!  第4张

为了你,我离开天庭,屈尊降世,受尽羞辱,被钉十架,为了你我不顾一切,可你竟然毫不领情,竟然这样待我……所以,我要弃绝你、审判你、刑罚你、咒诅你!要么,信我!要么,去死!

我曾七次鄙视自己的灵魂!  第5张


如果主耶稣对我们说了这番话,你会觉得怎样?难过,痛苦,却又无话可说,对吗?因为这都是事实。我们只能像个罪犯一样,接受一切责骂与后果。

我们相信,耶稣不会这样说,更不会这样做。祂为罪人所做的一切,只有一个原因——祂爱我们。因为爱,所以祂做了那一切,但祂从未因此就要求我们如何如何。

一个人顺服主,并不是慑于基督的权威或迫胁,而是被祂的爱所吸引,为爱所夺。

即或在世界末了,那些拒绝信从耶稣之人的灭亡,也不是因为他们没有感戴基督的救恩,而是因为他们犯了罪,违背了诫命。他们所承受的,乃是罪的结果,而不是因为拒绝了基督的爱而被上帝追讨。

世间的很多信仰,都是建立在利益关系之上的。但真正的基督教,乃是爱的宗教。人们若接受基督,是因为祂的爱;若拒绝基督,也是人的自由。

基督所期待的,乃是自发的爱。

上帝从来没有以爱为枷锁,要求人们必须信祂、听祂。若那样,祂就剥夺了人的自由意志。并且,若那样,爱就成了一种交换,而没有任何高尚可言。 

一、令人厌恶的“爱”!

然而,自从始祖亚当夏娃犯罪以来,人的本性便发生了变化,世人从始祖那里继承了一个堕落的本性,这导致人一生下来,就是自私的,这是天性。如果不是靠着圣灵的力量,对这个本性加以持续的克制与自我揭穿,那么,人自私的本性,将使其陷入绵延不绝的痛苦之中。

在恋人、夫妻、亲人、同事等一切人际关系中,我们最常听到的抱怨和不满就是:“我对他(她)那么好,她竟然这样待我!”

我们听到最多的争吵与质问也类似:“我对你这么好,你竟然对我这样!”

许多时候,人们在付出情感、光阴、精力甚至钱财时,常常是以“爱”的名义,甚至连自己也认为:我之所以那样做,是因为爱。

可是,当这一付出达到一定程度时,人们就开始“原形毕露”。

最初,只是在心中隐隐的期待回报。不久,便开始计算代价。最后,甚至像个商人一样,开始分毫不差的评估这一付出是否“换取”了等价的回报。

更为可怕的是,就其本质而言,它从一开始就是一场交易,却披着华丽的“爱”的外衣。这使得,对方一旦没有按你所期待的方式、按你的评估体系作出相当的回报与回应,就会被冠以各种罪名。

诸如忘恩负义、麻木不仁、没人味儿、负心汉、大灰狼等等!

以索取为潜在目的的给予,比强抢豪夺更令人厌恶。

纵观世界,到处是这样以爱为名的“交易”,以及随之而来的失望和痛苦。

问题是,如果付出的一方,在最初就明确告知另一方:“我爱你,你必须也爱我,不然请不要接受我的爱!并且,我要的爱是这样的,你考虑好,要是给不了,就别接受!”那么,很可能承受的一方打死也不会接受这一交易。

但人们不会那样说,那太不高尚了,太小人了,太没人味儿了。但既然事实本就如此,为什么又偏偏不承认呢?

二、难道不该有所期待吗?

读到这里,付出的一方也许会问,“难道我不该有所期待吗?”是的,不应该!因为你是以“爱”的名义进行的,你事先并没有签订有第三方公正的“交易”合同,不是吗?

爱是什么?圣经说得够清楚了——

“爱是恒久忍耐,又有恩慈;爱是不嫉妒;爱是不自夸,不张狂,不做害羞的事,不求自己的益处,不轻易发怒,不计算人的恶,不喜欢不义,只喜欢真理;凡事包容,凡事相信,凡事盼望,凡事忍耐。爱是永不止息。”(林前13:4-8)

无论人们是否愿意接受这个事实与定义,简而言之,爱里没有交易,爱里没有自夸,爱是不计算代价。爱只是因为你觉得对方值得你爱,所以决定无条件的给予和付出。

若是你没有力量和条件继续爱下去,或是你意识到对方不再值得你继续爱了。那么,停止去爱就是了。但你不能就此成为对方的审判者。你不是债主,对方也不是欠你债的人。

注意,上帝从来没有说,罪人欠了祂什么。

任何以索取为目的的爱,都会让付出的一方失去快乐,也让承受的一方身心负重。

当然,我们以上的谈论只是站在给予一方的视角。正如我们若是站在上帝的视角看,祂并没有说“罪人欠我太多”一样。但是,如果我们站在罪人一方,则是另一回事。

三、你的心如何,你不知道!

一次,耶稣和门徒出行:“便打发使者(门徒)在祂前头走。他们到了撒玛利亚的一个村庄,要为祂预备。那里的人不接待祂,因他面向耶路撒冷祂。他的门徒雅各、约翰看见了,就说:‘主啊,你要我们吩咐火从天上降下来烧灭他们,象以利亚所做的吗?’耶稣转身责备两个门徒,说:‘你们的心如何,你们并不知道。人子来不是要灭人的性命,是要救人的性命。’”(路9:52-56)

如果你是当时那个撒玛利亚村庄里的人,又恰巧听到了雅各和约翰的话,说:“吩咐火从天上降下来,烧灭他们!”你会怎样想?“哦,太可怕了,多亏没有接待他们,这简直就是一群魔鬼。”

有多少时候,我们的心如何,我们不知道;又有多少时候,在我们像天使一样“给予爱”的背后,却隐藏着可怕的、魔鬼一样的动机——“索取”。

想一想,当你付出却没有得到预期的回报时,有没有像雅各和约翰一样,要用火烧死那人?

主说:“人子来,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,并且要舍命,作多人的赎价。”(太20:28)

太多时候,我们是以爱、付出、给予等美好的名义,在不知不觉中将某个人或一些人“牢笼”起来,剥夺了他的自由。并且,我们也因此误表了我们的主耶稣。人们以为我们所信的上帝,也是这样的自私。

四、转变心态,收获快乐!

当我还在外地读书时,有一次,我用省下的零花钱给母亲买了一件毛衣。当母亲将它穿在身上时,我平生第一次看到她那样的开心和幸福,她甚至感动得眼中含泪。

这件事令我至今不能忘怀。我在想,母亲生了我、养了我,这点儿回报又算得了什么?况且花的还是她的钱,她为什么会那么感动呢?

这让我明白,真爱是不期待回报、不计算代价的。

正因为父母从来没有期待儿女的回报,甚至连想都没有想过。所以,儿女们哪怕一丁点儿的回报,在父母看来,都是意外,都是惊喜!他们甚至会将儿女们感恩的回报,视为那是儿女们了不起的给予和付出。

只有当我们以正确的心态去付出真爱,不计算代价,也不期待回报时,才会收获惊喜和快乐。

“她那么可爱,所以我爱她,纵然没有得到回报,也没有什么,只要我付出了,就很快乐。”正如作父母的,只要儿女们愿意接受这爱,就已经是莫大的安慰一样。真正的爱会让让付出的人无比快乐。

这样,当对方有一点点的回应时,付出的人就会因为收获了意外而惊喜,不胜感激。结果是,给予的人对回应的人说,太感谢你了,你会爱我!而回报的一方却对给予的人说:太感谢你了,你那么爱我!

即或付出的一方没有得到回报,也不会难过。因为对于真爱,付出的本身,就是一件快乐的事。

可是,如果你的付出是以索取为潜在目的的,那么,无论对方如何回应,你都会觉得这很正常啊,是他应当做。“我对他那么好,这是他该做的!(潜台词是:这是他欠我的。)”

五、改变,从仰望开始!

如果世间只有一个耶稣,那么天国将永远空空如也。每一个基督徒,最终在进入天国之前,都必在世上活得像个耶稣。

“他们见彼得、约翰……就希奇,认明他们是跟过耶稣的;”(徒4:13)

“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,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,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。”(太5:16)

“你们在外邦人中,应当品行端正,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,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,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上帝。”(彼前2:12)

但问题是,我们要如何才能做到像耶稣那样去爱别人呢?——你必须先被基督的爱所打动。

我们要仰望基督。一日三次、五次、十次、百次的思想基督对你的爱——祂为了你的罪和过犯,被钉死在羞辱的十字架。祂对你的爱百折不回,赐你的恩典数算不尽……这样,你就会被祂的爱所打动,所充满。这时,圣灵也会充满你。

基督说:“我是葡萄树,你们是枝子。常在我里面的,我也常在他里面,这人就多结果子;因为离了我,你们就不能做什么。”(约15:5)

当人的心中被基督的爱所充满时,自然知道要如何去对待别人了。反之,人心中若没有基督的爱,就不可能知道要怎么去爱别人。

六、不再是我!

理论总是好讲,行动却好似是遥不可及。虽然如此,我们不必灰心,要相信圣灵能再造人心,将基督的爱培植在我们的心中。

只要我们祈求,上帝就会改变我们自私的心,让我们有圣洁无私的爱。

马利亚曾经是个虚荣的妓女,撒该曾经是个人见人骂的税吏,彼得曾发咒起誓的否认主,保罗以杀害圣徒为事奉上帝……但最终,他们都成了福音的使者和典范。

这其中,改变生命的动力显而易见——就是他们的心被基督的爱所夺。保罗说:“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,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。”——为什么?因为“祂是爱我,为我舍己。”(加2:20)

每当自私的心在你的里面发动时,请立刻跪下来祷告说:“主啊,求你使我思想你的爱,求你用爱来填满我的心,让我不再空虚,不再自私!”

既然基督已经给了你那么多,还有什么理由去一味儿的索取呢?我们一切的缺乏,难道不是已经在基督那里得到了满足吗?

是的,你缺少的,祂已全部赐下。若还有不足,仍可向祂祈求。

七、万能法则!

再回到本章的开头。想一想,如果有人以爱的名义,趁你不备时给你很多,然后再狠命的向你索取,你若稍有不从,就会加以责骂。会不会觉得这样的“爱”很令人讨厌?

是的。

“所以,无论何事,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,你们也要怎样待人,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。”(太7:12)

换位思考,往往能让我们看明自己内心的真相。

八、推而广之!

这个道理并非只适用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。它还适用于其它许多领域。

比如, 因为我们行了很多善事,所以就向上帝索要奖赏,甚至还要求祂藉此赦免我们的罪——这就是律法主义。

行律法是人的本分,做得再好,也没有什么可夸的,更不是功劳。

再比如,我们捐助教会,作慈善事工,或是其它了不起的事。然后,就要求人们尊重我们,爱戴我们,赞美我们,听从我们。不然,这些人就要被斥为眼瞎心黑、冷漠无情的家伙!

这种好行为和花钱买奖状是一样的,不但不值得尊敬,反倒被基督说成:“好象粉饰的坟墓,外面好看,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。”(太23:27)

很久以前,印度的国父甘地,曾表示了自己对基督教的失望,他说:“我虽然喜欢耶稣,但是不喜欢基督徒,因为基督徒和耶稣实在是太不一样了。”

所以,朋友们,作为基督徒,我们要诚实。要么,我们承认自己是自私的,无力与人分享爱。要么,我们去无私的给予爱,不以丝毫的索取为目的。

付出是快乐的,但前提是,别以索取为目的……

<未完-待续>

END


我曾七次鄙视自己的灵魂!  第6张

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: 领受这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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